班级心理委员是为班级同学、寝室同学及身边朋友提供有关心理健康方面帮助的人,他们是班级学生干部,他们以平等、尊重、服务同学的态度为有相关需要的同学提供帮助,承担或协助实施针对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的各类事务或活动。
班级心理委员通常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拥有胜任该项工作的个性特征,经过系统的培训之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本职,接受二级学院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双重领导,工作的同时还需接受长期的专业指导和监督,以便于有效发挥积极作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地址:新科研楼B段6楼 电话:0373-304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