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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的类型
2012-06-06 09:05  

(一)心理咨询按其内容可分为障碍咨询和发展咨询

1.障碍咨询。所谓障碍咨询是指对存在程度不同的非精神病性心理障碍、心理生理障碍者的咨询,以及某些早期精神病人的诊断、治疗或康复期精神病人的心理指导。重点是去除或控制症状、预防复发。从事这类咨询的人员需要受过充分的精神医学和临床心理学训练,咨询的地点一般为专门的心理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下设的心理咨询机构、社区心理卫生机构以及由专业人员开设的私人诊所等。

2.发展咨询。所谓发展咨询是指帮助来访者更好地认识自己和社会,充分开发潜能,增强适应能力,提高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咨询的内容十分广泛,凡是在人生各时期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都可以属于咨询的范围,如工作、学习、恋爱、婚姻、家庭生活、职业选择等。从事这类咨询的人员除了有坚实的心理学基础外,还要具有哲学、社会学、教育学、文化人类学等方面的广博知识。咨询的地点一般为非医疗机构,如学校、社区、企业。

需要指出的是,第一,障碍咨询与发展咨询是相互联系的,去除心理障碍为心理发展奠定了基础,而良好的心理发展将减少心理障碍的发生。第二,在具体实施时,有时很难将两者完全割裂开来,有些咨询既属于障碍咨询,也属于发展咨询。

(二)心理咨询按其对象的多少可分为个别咨询和团体咨询

1.个别咨询。指咨询师与来访者之间的单独咨询。它是心理咨询最常见的形式,它的优点是针对性强、保密性好,咨询效果明显,但咨询成本较高,需要双方投入较多的时间、精力。

2.团体咨询。团体咨询,亦称集体咨询、小组咨询。指根据来访者所提出的问题,按性质将他们分成若干小组,咨询者同时对多个咨客进行咨询。它是一种很有前途的咨询形式。其突出的优点是咨询面广、咨询成本低,对某些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效果明显优于个别咨询。不足之处是同一类问题也可能因个体差异而表现出明显的个体性,单纯的团体咨询往往难以兼顾每个个体的特殊性。为此,应扬长避短,在团体咨询中,辅之以个别咨询。

(三)心理咨询按其方式可分为门诊咨询、现场咨询、信函咨询、专栏咨询、电话咨询和互联网咨询

1.门诊咨询。指开设心理咨询门诊。如在专科医院、综合性医院和专门的个体诊所开设的心理咨询,它是心理咨询最常见的方式。由专业咨询工作者与咨询对象直接见面,能进行深入的交流,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故咨询效果好。但门诊咨询对异地来访者不大方便。

2.现场咨询。指咨询者在学校、机关、企业、部队、城乡社区、家庭、医院病房等现场,对咨询对象提出的各种心理问题给予咨询帮助。现场咨询对那些只有心理问题,或虽有心理障碍、但本人由于各种原因又不能到门诊咨询的人最为合适。

3.信函咨询。指以通信的方式进行咨询。咨询者根据来访者来信描述的情况或提出的问题,以通信方式解答疑难,疏导教育。优点是简单方便,尤其是对异地的患者及一些有心理问题又羞于面见咨询者的来访者非常适合。缺点是有些来访者由于文化程度低和相关知识少,来信对问题、症状叙述不全面或欠准确,咨询者不能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必要时应给予门诊咨询。

4.专栏咨询。指针对公众关心的一些较为普遍的心理问题,通过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播媒介进行专题讨论和答疑。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专栏咨询又逐渐扩展到专门的网站或网页上进行。这种方式便于普及心理卫生知识,影响面广,缺点是针对性差。

5.电话咨询。指用电话的方式开展咨询。主要适用于心理危机或有自杀观念、自杀行为的人。在国外是专线电话,只限于心理危机者使用,主要目的是防止自杀。目前国内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广州等地已建立了各种“热线”,除了处理各种心理危机,也为其他心理问题提供服务。优点是快捷、方便、保密性强。但由于缺乏咨询者与咨客之间面对面的直接交流,难以进行准确的心理评估,限制了咨询者的干预能力。

6.互联网咨询。指借助互联网进行咨询。这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一种新型的咨询方式。与信函咨询有某些相似之处,如对语言文字的依赖性强,咨询效果受文化程度、语言表达能力的影响很大。不同点在于网上咨询沟通迅速、快捷,但需要一定设备条件和比较熟练的电脑操作技能。对于那些由于个人身体条件、地域环境的限制而不能直接、方便地寻求心理咨询者,以及由于个人生活风格、认知习惯,不愿意面对咨询者的人们来说,互联网心理咨询尤为必要。这种咨询形式也许成为序列心理咨询过程中的第一步,为今后的全面咨询打下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各种咨询方式是互为补充、互为促进的。许多来访者通过专栏咨询,了解了自己的心理问题或症状,再进行信函咨询、门诊咨询、电话咨询或互联网咨询;有些门诊咨询来访者,回到异地工作、学习或生活处所后,通过信函咨询、电话咨询、互联网咨询继续得到咨询者的指导;现场咨询中发现的心理障碍严重的咨询者,需要转到医院进行门诊咨询。因此,多种形式配合,有利于心理咨询的广泛开展和咨询效果的提高。

(四)心理咨询按其时间长短可分为长期咨询、短期咨询和限期咨询

心理咨询的期限并无硬性规定,要根据接受来访者的意愿、咨询的内容以及咨询者的建议等等因素而决定,也要斟酌现实情况,包括来往的方便与否、咨询费的负担等等而施行。

1.长期咨询。指咨询的期间较长久,如超过两三个月,甚至达数年。因咨询的目的不仅在于问题的解决和症状的消失,而且还要改善性格及行为的方式,促进心理成长,所以需要的时间较长。长期咨询的重点放在深层心理的探讨、心理与行为改进的维持上。那种长期性的追踪式诊察与支持性咨询,一般不被看作为长期心理咨询。

2.短期咨询。指咨询的期间较短。至于多长期限为短期,则意见不一,可能是三四次的会谈,也可能是十次左右,时间历经一两个月。短期咨询的重点在于问题的解决和症状的去除。做短期咨询时,要把咨询的重点弄清楚,不把范围无限制的扩大,以至无法在短期内结束。

3.限期咨询。指在咨询开始时,咨询者与来访者共同订立了咨询计划,对咨询的次数或期限做了规定,如五次、十次,或两个月等等。这种事先确定咨询期限的做法,目的在于让彼此有个事先的计划与了解,并可针对此约定的期限去尽量努力,求得具体的改善。

大多数来访者受时间、费用、交通条件及其他因素的制约,倾向于做短期咨询或限期咨询;只有特别的情况,在双方同意的原则下,才会做长期的心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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