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中心动态>>正文
我校被评为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
2019-06-18 10:50  

日前,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公布了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遴选结果,我校以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成功入选。

本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的遴选是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作用,并继续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而开展的。最终评选出10所高校为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

我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试点单位的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了“124+N”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即围绕积极心理健康教育一个核心理念,加强硬件软件两翼建设,构筑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平台架构,培育塑造了“朋辈工程、校家一体和“互联网+大数据”心理健康等级评估及监控体系等心理健康教育项目品牌。有效推动了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提升了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和质量。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以完善的工作机制、创新的工作体系、良好的工作效果获得了专家组的一致好评,成功入选。我校将以此为契机,不断进取、开拓创新,在全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闭窗口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地址:新科研楼B段6楼  电话:0373-304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