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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心理健康教育电影赏析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9-10-30 10:53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改进并加强新时代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心理自我保健和心理自助意识,持续推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豫高办[2019]39号)和校学生处“关于开展2019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2019年“心理健康教育电影赏析征文”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健康青春你我,奉献伟大祖国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10日-11月22日

三、组织单位

主办: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承办:化学化工学院

四、活动安排

1.集体观影

各学院自行组织本院学生集体观看心理健康主题电影,组织师生对剧中人物的心理活动与行为表现进行现场分析,探讨大学成长规律和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培养理性、平和的心态,提升心理育人效果,拓展心理与人途径,让学生学会自我调节、自我完善,从电影中感悟积极向上、爱与希望正能量。

2.自主观影

除各学院除集体观影活动外,学生个人也可自主选择有关心理健康主题电影进行观看和研习,通过自我对标反思,挖掘个人价值,激发学生向上、向善的磅礴力量,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理念,培养学生助人、自助、寻求心理援助的意识,增强学生理性平和的心理素养。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需按照要求提前上报集体观影活动所选择的影片名称、观影时间、地点、指导老师和活动负责人,做好活动安全预案,认真组织并实施。

2.结合校情,抓好宣传。各学院在活动期间要充分通过悬挂张贴关爱学生心灵的横幅标语、发放心理健康宣传材料、制作展板集中展示、召开主题班会等方式做好活动前的宣传动员,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营造浓厚氛围。

3.及时总结,务求实效。各学院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内容包括活动策划方案、活动实施过程、活动总体评价和新闻报道等。学院学生人数超过1000人以上,需提交优秀影片观后感8篇;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内,需提交优秀影片观后感5篇,所提交的观后感均需有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并附有指导老师姓名。本次活动由承办单位邀请专家进行公开打分、评奖。电子材料请于2019年11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3034468905@qq.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心理影片观后感”和“学院名称+心理健康教育电影赏析活动总结”。

六、评价办法

优秀个人奖:根据各学院提交学生影片观后感情况,邀请专家进行打分,根据得分评选个人奖20名(含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联系人:侯小鹏 刘颖

地点: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办公室(实验楼C213)

电话:3040933

学生处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1:推荐观影资料

附件2:影片观后感评分标

附件1:推荐观影资料

1、《奇迹男孩》

2、《天使爱美丽》

3、《肖申克的救赎》

4、《燃情岁月》

5、《三傻大闹宝莱坞》

6、《国王的演讲》

7、《蜗牛的故事》

8、《沉默的羔羊》

9、《奔腾年代》

10、《天堂电影院》

11、《海洋天堂》

12、《七宗罪》

13、《雨人》

14、《这个男人来自地球》

15、《阿甘正传》

16、《叫我第一名》

17、《摔跤吧,爸爸》

18、《失忆》

19、《一树梨花压海棠》

20、《寻梦环游记》

21、《风雨哈佛路》

22、《浪潮王子》

23、《放牛班的春天》

24、《灵异第六感》

25、《心灵捕手》

26、《钢琴教师》

27、《美丽人生》

附件2:影片观后感评定标准

一、稿件要求

影片观后感统一为打印稿

要求如下:

1.标题:字体为加粗、小三、宋体,标题与正文之间为2倍行间距,不超过20个字符;

2.正文:字体为小四、宋体、行间距1.5倍,不少于1000字。

二、评分标准

一类卷(85—100)

基础分:能准确把握题意,立意深刻,选材适当,中心突出,内容充实,感情真挚,结构严谨、新颖,逻辑清晰,能体现出对电影中人物心理的变化及感受,写出自己从电影中得到的收获。

二类卷(70—85)

总体标准:立意较深刻,选材较适当,中心明确,内容较充实,感情真实,结构完整,语言通顺,但在内容、结构、语言等某一方面略有不足。不够新颖,但平稳充实,其中夹有对电影人物心理活动的思考,较符合总体标准。

三类卷(60—70)

总体标准:基本符合题意,立意一般,选材尚恰当,中心尚明确,内容尚充实,感情尚真实,结构基本完整,语言基本通顺,偶有语病,基本服合总体标准。

扣分准则:

1.错别字1个扣1分,上限为5分。

2.字数未达到要求,以40个字为单位,每单位扣1分。

3.未按说明格式写的文章,酌情扣分。

4.有明显语法问题扣5分。

5.未写题目扣2分。

6.套作,抄袭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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