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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 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工作的通知
2021-10-29 16:58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高校心理育人质量,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豫高办〔2021〕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护航青春成长,礼赞建党百年

二、活动时间

10月27日-11月26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1.召开“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工作动员会。

2.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单位及学院要通过温馨标语、展板、报栏、广播等开展心理健康主题知识宣传,在校园里营造心理健康教育的氛围。

(二)完善体系,组织专题报告及研讨活动

1.各学院按照“学校—学院—班级—宿舍”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完成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选拔、配备。通过经验交流会、业务培训辅导、团体心理行为训练、工作研讨等形式提高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工作能力,引导其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将心理委员建成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骨干力量,将宿舍信息员建成心理危机预防的基础力量。

2.心理中心分层次、多途径为心理辅导员等心理工作队伍开展专题报告、案例研讨、业务培训活动。

(三)覆盖全体,开展参观中心和素质拓展活动

1.组织师生参观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师生到中心学习参观,了解各个功能室及素质拓展训练等活动项目,熟悉心理咨询和心理援助的途径和方法。

2.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和素质拓展训练。以人际沟通、情绪调节、压力缓解和团结凝聚等为主题,以班级为单位分期、分批到中心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和心理素质拓展训练。

(四)突出重点,加强心理普查及心理咨询活动

1.开展2021级学生心理普查,建立心理档案。

2.开展心理咨询活动。结合学生心理实际,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及时疏导学生存在的心理困惑和疑虑,有效提升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的质量、水平和影响力。

(五)巩固心理健康工作品牌

培育心理健康工作品牌项目,加强工作团队建设,丰富品牌内涵,巩固成效。

1.绘画成长工作室

2.积极习惯培育坊

3.“寓见爱”工作坊

4.“化蝶筑梦”心理育人坊

5.网瘾干预工作坊

(六)开展特色活动

各学院发挥本学院二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作用,根据专业特色和年级特点,开发心理健康教育资源,不断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每学院至少开展一项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引导学生化“危”为“机”,有效提升学生心理素质。

(七)认真总结,树立典型及表彰先进

1.开展评选“心灵使者”活动。总结疫情心理防护经验,结合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效果和影响力,在全校师生中评选“心灵使者”。

2.表彰先进。表彰宣传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总结和推广。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学院实际和学生心理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突出主题,确保实效。各学院要以“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为契机,努力拓展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功能和作用,调动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和心理部等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发挥自助和互助作用,形成“大心理”格局,切实帮助学生缓解来自学习、生活、经济和就业等方面的压力,努力培养师生良好心理素质。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广播、通讯、校报、橱窗、板报、微信、QQ平台和学院网站等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凝练特色,形成亮点。各学院心理工作站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凝练特色,形成亮点,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内发挥辐射影响作用,为整体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五)总结提高,表彰先进。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对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写出总结报告。根据各学院活动情况进行评比、表彰。

五、其他事项

各学院要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方案,于10月29日前提交心理中心。活动结束后,做好各项活动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于11月29日前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的活动总结发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联系人:卫博 联系电话:3040125

电子信箱:xlzx@hist.edu.cn

附件1、具体要求与说明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1:具体要求与说明

1.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求如下:

(1)制作心理健康知识展板1-2块;

(2)在学院宣传栏或报栏张贴心理小知识1-2处;

(3)播报心理健康活动或心理知识微信报道至少2篇。

2.开展心理知识培训,将分层次分类进行,各学院安排好时间、地点,与中心联点老师联系,安排具体事宜。

3.团体心理辅导、素质拓展训练和心理咨询活动,由各学院根据学生情况,自主安排活动主题、场次和相关事宜,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各项活动,制作活动安排一览表报中心。

4.参观心理中心、心理健康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由心理中心统一安排,各学院按照要求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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