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各学院心理育人工作质量,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豫高办〔2023〕5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培育健康心灵,守护美好未来
二、活动时间
10月16日-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发动,营造心理健康活动氛围
1.收看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于10月17日上午 9:30举行“2023年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并通过网络平台直播,请各学院结合实际组织师生在线收看。收看渠道:
扫码关注“河南省教育厅”视频号或“豫教思语”视频号, 点击屏幕上“预约”待直播开始即可观看。
(“河南省教育厅”视频号)
(“豫教思语”视频号)
2.召开“2023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工作动员会。
3.多途径营造良好心理健康活动氛围。各学院要通过温馨标语、展板、报栏、广播、微信公众号和学院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在校园里营造“人人关注心理,人人关注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完善体系,加强心理健康师资队伍建设
4.开展心理咨询师培训,提升师资队伍专业素养。组织辅导员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考取资质证书,提升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5.开展心理咨询和危机案例督导。分层次、多途径为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师三支队伍开展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案例研讨督导。
6.加强学生心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各学院按照“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完成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选拔、配备。通过专业培训、团体辅导、经验交流与工作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工作能力,引导他们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将班级心理委员建成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骨干力量,将宿舍心理信息员建成心理危机预防的基础力量。
(三)全面覆盖,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活动
7.组织学生参观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组织在校学生特别是新生参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向学生介绍学校心理咨询场地,作为入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中心作用,做到学生熟知、师生共享。
8.组织学生开展团体辅导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各学院以班级、宿舍为单位,围绕人际交往、压力管理、自我探索等主题开展团体辅导和心理素质拓展训练活动。
(四)突出重点,加强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
9.开展心理测试,建立学生动态的心理档案。运用心云系统,对2023级学生开展心理适应测试,分批对全体学生开展心理测试,建立心理档案,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帮助学生合理规划大学生活。
10.开展心理咨询活动。结合学生心理实际,分类疏导各种压力,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遇到的心理问题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及时疏导学生存在的心理困惑和疑虑,有效提升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的质量、水平和影响力。
11.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组织各学院开展心理危机学生排查,排查覆盖全体学生,明确心理危机的学生问题所在和引发原因,做好心理危机预防工作。
(五)挖掘内涵,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融入五育
12.各学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五育并举”。充分发挥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功能,根据专业特色和年级特点,开发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及劳动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创新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容,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营造“人人关注心理,人人注重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每学院至少开展一项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逐步打造本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品牌。
(六)认真总结,树立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典型
13.表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结合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效果和影响力,评选、表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另下发文件)。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学生心理状况制定方案,认真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突出主题,确保实效。各学院要以“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为契机,努力拓展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功能和作用,调动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和心理部等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发挥自助和互助作用,形成“大心理”格局,切实帮助学生缓解来自学习、生活、经济和就业等方面的压力,努力培养师生良好心理素质。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广播、橱窗、板报、微信公众号和学院网站等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凝练特色,形成亮点。各学院在工作中注重凝练工作亮点,形成特色品牌,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内发挥辐射影响作用,为整体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五)总结提高,表彰先进。注重收集和保存工作资料,总结活动成效,撰写总结。根据各学院活动情况进行评比、表彰。
五、其他事项
各学院要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方案,于10月18日前提交心理中心。活动结束后,做好宣传月的总结材料(1000字以内),包括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效果与努力方向等,分要点总结本院活动亮点,配以相关高清图片及图注,于11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发到心理中心邮箱。
联系人:李沐 联系电话:3040125
电子信箱:xlzx@hist.edu.cn
党委学工部 学生工作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初审/卫博 复审/王永铎 终审/冀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