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四级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的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决定举办2023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3级班级心理委员
二、培训时间
2023年12月9日
三、培训内容(具体上课安排见课程表)
1. 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2. 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
3. 心理危机干预
4. 班级、宿舍心理建设
5. 素拓训练(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四、培训要求
1.班级心理委员培训是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好所属学生按时参加。
2.各位学员要积极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勤、早退或迟到,有事须到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
3.培训结束后将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联系人:李沐
联系电话:3040125
附1.一班课表
附2.二班课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3年12月5日
(初审/李沐 复审/王永铎 终审/冀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