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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2023-12-22 08:47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要求,按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部署深入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在全校学生中评选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者,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各学院心理部学生、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大学生心理发展协会会员等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品学兼优,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与同学关系和谐,关心身边同学的心理和行为变化;

3.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课程实践活动、心理培训、团体心理辅导品牌活动和素质拓展训练等

4.及时、有效协助学院做好宣传、活动和心理危机预防等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5.2023年度每学至少组织3次心理健康主题活动并有相关支撑材料

三、评选比例与程序

各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学生申报。推荐比例学院学生总数的1.5%。具体程序为:

1.申报学生个人填写《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者申报表》,报所在学院;

2.各学院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后,将个人申报表与汇总表一起心理中心

3.心理中心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定颁发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者荣誉证书

四、材料报送与要求

各学院于12月27前将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者申报表、汇总表两份材料的电子版发送邮箱:xlzx#hist.edu.cn(发送时请将#改为@)邮件名称: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者),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章送至心理中心办公室(科研楼B段624)

各学院要保证所报材料、图片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评选结束后,心理中心将在“双湖心田”微信平台分期推送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者的事迹材料,引导全校学生观摩、学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关注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者申报表

联系人:卫博联系电话:3040125

 

党委学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31218

(初审/卫博 复审/王永铎终审/冀红举)

附件【附件1 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者申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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