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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心理状况回访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年10月31日 18:23 李沐

各学院:

为全面系统地把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提升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发挥优秀心理回访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面向各学院开展2025级学生心理测评回访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在2025级学生心理状况回访工作中形成的《河南科技学院学生心理状况回访表》及相关回访材料。

二、活动时间

10月30日-11月7日

三、评选内容与流程

1.评选标准

优秀案例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①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心理状况回访材料;

②回访信息收集全面、准确,内容详实;

③结合学生学习生活状况与心理测评记录,多维度综合评估;

④风险等级认定合理,评估过程科学规范;

⑤后续干预措施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及借鉴意义。

具体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学生心理状况回访优秀案例评分标准》。

2.评选流程

①材料提交:请各学院于2025年11月5日前,将《河南科技学院学生心理状况回访表》及《回访结果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中心624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xlzx@hist.edu.cn;

②样本抽取: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将从各学院所提交的全部回访材料中,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案例作为参评样本;

③组织评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依据评选标准对提交材料进行统一评审;

④表彰公示:评审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对获评的优秀案例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通报表彰及宣传推广。

四、活动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危机学生回访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积极参与本次心理状况回访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2.确保回访信息真实准确、评估过程客观严谨,将本次优秀案例评选作为检验和提升危机识别能力的重要环节,切实发挥其在心理危机早期识别与预防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联系人:杜鹏飞  联系电话:3040125

附件:学生心理状况回访优秀案例评分标准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撰稿/杜鹏飞 初审/李沐 复审/王永铎 终审/冀红举)


附件

学生心理状况回访优秀案例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一、整体填写情况(20分)

1.《学生心理状况回访表》整洁、字体工整、可读性强(10分);

2.学生的基本信息(前四行)填写完整、准确(10分,少填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二、信息收集全面、准确(60分)

1.学习生活情况(15分)

13-15分:完整、详细记录学生当前学习生活状态。如学习和生活适应度、出勤情况、课堂表现、人际关系、情绪状态、作息饮食,细节完整,无关键信息遗漏;

10-12分:大致记录了主要学习、生活、情绪等信息,未细化内容;

0-9分:未记录或仅零散提及学习生活情况,信息参考价值有限。 2.重点关注因素(15分)

13-15分:完整、详细记录家庭结构、家庭经济情况、遗传病史、近期重大影响事件等表格中提及的重点关注因素,并能发现潜在的危机因素,如过往学生是否有心理/精神科就医史、诊断结果、用药情况等(包含与家长沟通相关信息);

10-12分:较为完整、详细记录表格中提及的重点关注因素,未细化内容;

0-9分:未记录或仅零散提及部分重点因素,信息参考价值有限。

3.自杀评估(15分)

13-15分:对照心理测评记录,详细核查学生自杀/自伤意念及行为。若存在相关危机因素,详细记录原因、时间、频率及方式等关键信息;若不存在相关危机因素,说明回访信息与测评系统学生回答的矛盾原因(包含与家长沟通相关信息);

10-12分:对照心理测评记录,关注自杀/自伤相关信息,但未细化关键信息;

0-9分:未关注自杀/自伤相关危机因素,或与测评记录内容不符(如测评显示有自伤/自杀行为,记录中未写明)。

4.社会支持系统(15分)

13-15分:完整、详细记录学生朋友数量和联系频率,无助时的求助对象,和父母的交流情况等信息;

10-12分:较完整、详细地记录朋友数量,求助对象,和父母交流情况,但未细化内容;

0-9分:笼统表述(如“朋友情况一般”),信息参考价值有限。

三、综合评估科学合理(20分)

17-20分:根据心理测评等级和心理访谈情况,对学生的危机库等级认定恰当,理由表述充分,后续干预措施具体;

13-16分:等级认定基本合理,但认定理由表述不够充分,后续干预措施空泛;

9-12分:等级认定基本合理,未说明认定理由,后续干预措施空泛;

   0-8分:等级认定不准确,没有后续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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