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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年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5年12月25日 14:46 李沐

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在全校学生中评选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各学院、书院心理部学生、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心理发展协会、心晴协会成员等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品学兼优,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与同学关系和谐,关心身边同学的心理和行为变化;

3.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课程实践活动、心理培训、团体心理辅导、品牌活动和素质拓展训练等;

4.及时、有效协助学院、书院做好宣传、活动和心理危机预防等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5.2025年度每学期至少组织或参与4次心理健康主题活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6.班级心理委员应获得心理委员培训结业证书。

三、评选比例与程序

各学院、书院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学生申报。推荐人数为学院、书院学生总数的1.5%。具体程序为:

1.申报学生个人填写《2025年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报所在学院、书院;

2.各学院、书院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后,将个人申报表与汇总表一起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3.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对各学院、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定,完全符合条件的,颁发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四、材料报送与要求

各学院、书院于2026年1月6日前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汇总表两份材料的电子版发送邮箱:xlzx#hist.edu.cn(发送时请将#改为@)(邮件名称:学院、书院名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纸质版加盖学院、书院党委章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办公室(科研楼B段624)。

各学院、书院应保证所报材料、图片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评选结束后,将在“双湖心田”微信号分期推送各学院、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引导全校学生观摩、学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关注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5年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2:2025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李沐 联系电话:3040125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5年12月25日

(初审/李沐 复审/王永铎 终审/郭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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